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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办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备案登记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排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
是否有载明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等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排污许可证应当记载下列信息:(一)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等。”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和二维码等是否齐备且真实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证书编号和二维码等。”
是否载明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内容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三)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污染防治设施等。”
是否载明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四)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等。”
是否载明污染物排放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五)污染物排放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
是否包含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要求、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要求等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六项:”(六)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要求、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要求等。”
是否有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七项:”(七)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是否有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内容和频次等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八项:”(八)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内容和频次等要求。”
是否有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九项:”(九)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要求。”
是否存在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形时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项:”(十)存在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形时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排污单位应当遵守的其他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一项:”(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排污单位应当遵守的其他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
是否存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
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是否继续排放污染物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
是否存在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
是否存在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排污许可证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是否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是否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行为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项:”存在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形时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特殊时段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七项:”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排污单位是否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
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的排污单位,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同时,是否有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
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数量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
污染物排放方式或者排放去向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规定相符。”
是否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排污许可证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是否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八项:”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内容和频次等要求。”
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八项:”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内容和频次等要求。”
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公开或者如实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九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要求。”
是否存在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或者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异常情况不报告的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按照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制污染物排放要求的行为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一项:”法律法规规定排污单位应当遵守的其他控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是否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或者是否有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记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八项:”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内容和频次等要求。”
是否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八项:”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内容和频次等要求。”
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八项:”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内容和频次等要求。”
是否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或者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八项:”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内容和频次等要求。”
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如实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九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要求。”
排污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审批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排污单位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排污许可证。”
排污单位是否非法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排污单位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排污许可证。”